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本院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向社会输送高质量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严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二)、勇于开展批评和自威尼斯人亚洲服永久关闭批评,服从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三)、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四)、各学年平均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各学期不低于80分),专业图书年均借阅量20本以上(含),未曾受过任何处分或之前所受处分已销;
(五)、学习态度端正,富有进取精神,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良成绩。各学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名次均在班级前25%以内;
(六)、体育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无旷课现象;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宿舍内务整洁;
(七)、专科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中的一项;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中的二项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八)、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各系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比例,省级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校级应控制在5%以内。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
(一)、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挥民主,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二)、各系辅导员根据条件推荐侯选人名单,并在征求班委、团支部等学生干部的意见后,交全班同学评议,推出初选名单,在系内公布。系里初审后,由辅导员填写“审批表”加盖系章,报学务处审核后呈院领导。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批准,省级优秀毕业生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
(三)、优秀毕业生需附交有关材料、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批准后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三、优秀毕业生的奖励方法
获得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分别由教育厅、学院颁发证书,学院颁发奖品。
四、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原《威尼斯人亚洲服永久关闭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升学字[2006]第2081号)同时废止。
五、学务处负责授权解释本办法。